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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北京市公共建筑节能评价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规定、评价方法、评价指标体系及评价流程。本文件适用于北京市范围内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公共建筑节能性能的评价。
Title:Energy Efficiency Evaluation Standard for Public Buildings
中国标准分类号:P51
国际标准分类号:9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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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11/T 1198-2015公共建筑节能评价标准》是北京市地方标准,该标准为公共建筑的节能评价提供了科学依据和技术指导。以下将对标准中的部分重要条文进行详细解读。
首先,在总则部分强调了制定本标准的目的在于规范公共建筑节能评价工作,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促进节能减排。这一目的贯穿整个标准始终,指导着后续各项具体条款的设计与实施。
其次,在术语定义中明确了“节能评价”、“能耗水平”等关键概念。例如,“节能评价”是指通过一系列指标来衡量公共建筑在规划、设计、施工及运行阶段的能源消耗情况及其合理性。准确理解这些术语对于正确开展节能评价至关重要。
再者,标准规定了公共建筑设计阶段应遵循的原则和要求。其中包括建筑围护结构热工性能的优化设计,如外墙、屋面、外窗等部位的保温隔热措施;以及合理选用高效设备系统,比如空调、照明等设施。这些内容直接关系到建筑物投入使用后的实际能耗表现。
此外,还特别强调了可再生能源的应用。要求根据项目所在地资源条件,优先采用太阳能热水、光伏发电等清洁可再生资源作为补充能源供应方式,并且要确保系统的经济性和可靠性。
对于既有公共建筑的节能改造,则需要按照既定程序进行全面评估后制定改造方案。这包括但不限于更新老旧设备、改善围护结构、加强智能化管理等方面。同时,改造过程中必须保证不影响原有功能正常使用,并尽量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最后,在评价方法上采用了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方式。一方面通过计算单位面积年综合能耗等硬性指标来客观反映建筑能效状况;另一方面结合专家评审意见从技术可行性、经济合理性等多个维度综合考量。
综上所述,《DB11/T 1198-2015公共建筑节能评价标准》不仅涵盖了从新建到改建全过程的技术要点,而且注重实际操作层面的具体指导,对于推动北京市乃至全国范围内公共建筑节能事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