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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吉林省景区环境保护的基本要求、规划与建设、污染控制、资源保护、环境管理及游客行为引导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吉林省范围内各类旅游景区的环境保护工作。
Title: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Specification for Tourist Attractions
中国标准分类号:Z50
国际标准分类号:13.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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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22/T 2297-2015景区环境保护规范》是吉林省地方标准,于2015年发布并实施。该标准对旅游景区的环境保护提出了具体要求,旨在通过科学规划与管理确保景区生态系统的健康和可持续发展。以下将选取部分关键条款进行深入解读。
术语和定义
标准首先明确了“景区”、“环境保护”等核心概念。例如,“景区”是指以自然景观、人文景观或两者结合为基础,供公众游览、休闲、度假等功能的特定区域。这一定义为后续条款提供了明确的适用范围。
环境保护的基本原则
标准强调了环境保护应遵循的原则,包括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公众参与和持续改进。这些原则贯穿整个标准始终,指导景区管理者在开发和运营过程中采取积极措施减少环境影响。
污染控制
在污染控制方面,标准规定了对空气、水体、土壤以及噪声污染的具体要求。比如,对于空气质量,要求景区内主要景点的PM2.5浓度不得超过国家二级标准限值;对于水质保护,则需确保景区内的地表水达到相应功能区划标准。
生态系统保护
生态系统保护是本标准的重点之一。它要求建立完善的生物多样性监测体系,并定期评估景区内动植物种群的变化情况。此外,还提倡采用原生植被恢复技术来修复受损的生态环境。
游客行为管理
为了维护良好的旅游环境,标准特别提到要制定游客行为准则,如禁止乱丢垃圾、攀折花木等不文明行为。同时鼓励使用环保型交通工具进入景区,并设置足够的垃圾分类回收设施。
应急响应机制
针对突发环境污染事件,标准建立了应急响应机制。要求各景区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和物资储备,并定期组织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以上内容只是《DB22/T 2297-2015景区环境保护规范》众多条款中的冰山一角。全面理解和执行该标准有助于提升我省乃至全国范围内旅游景区的整体环保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