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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江西省企业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原则、基本要求、选用和发放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江西省行政区域内各类企业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与管理。
Title:Specification for Provision of Labor Protective Equipment
中国标准分类号:C51
国际标准分类号:13.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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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36/T 843-2015《劳动防护用品配备规范》是江西省地方标准,旨在规范各类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合适的劳动防护用品。以下选取部分重要条文进行详细解读:
一、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江西省内所有存在职业危害因素的生产经营单位,包括但不限于矿山、建筑施工、化工等行业。明确指出,无论行业性质如何,只要涉及职业危害,就必须按照本标准执行。
二、术语和定义
标准中对“劳动防护用品”、“职业危害因素”等关键术语进行了界定。例如,“劳动防护用品”是指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免受伤害或职业病危害的各种个人装备,如安全帽、防护眼镜等。这些定义为后续具体条款提供了理论依据。
三、基本要求
1. 配备原则:用人单位应根据作业场所存在的职业危害种类及程度,合理选择并配备相应防护用品。比如,在粉尘浓度较高的环境中,必须配备防尘口罩。
2. 符合性:所选劳动防护用品需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并定期检查维护,确保其处于良好状态。
3. 个体差异考虑:不同性别、体型的劳动者可能需要不同型号规格的防护用品,因此需充分考虑个体差异。
四、具体岗位防护用品配备示例
以煤矿井下作业为例:
- 必须配备矿工帽(具备抗冲击性能)、防砸鞋;
- 推荐使用长袖工作服、手套以及耳塞等辅助防护措施;
- 根据实际情况可增加呼吸器等特殊设备。
五、管理与监督
强调了企业内部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的重要性,包括但不限于采购验收程序、发放登记制度、定期培训教育等内容。同时,还规定了各级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有权对企业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六、法律责任
对于未按规定配备必要劳动防护用品且造成严重后果的企业和个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将追究相应责任。
以上内容仅为该标准部分内容摘录与分析,实际应用时还需结合具体情况全面考量。希望以上信息能帮助您更好地理解和运用DB36/T 843-2015《劳动防护用品配备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