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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水泥稳定沥青路面就地冷再生技术的术语和定义、材料要求、施工工艺、质量检验与验收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采用水泥稳定沥青路面就地冷再生技术进行公路养护和改建工程。
Title: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In-situ Cold Recycling of Cement-stabilized Asphalt Pavement
中国标准分类号:U416.217
国际标准分类号:93.08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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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水泥稳定沥青路面就地冷再生技术规范(DB22/T 2235-2015)是吉林省地方性技术标准,为公路养护中采用就地冷再生工艺提供了指导。以下选取部分关键条文进行深度解读。
一、材料要求
第4.1条规定了原材料的技术指标。水泥应选用符合GB 175的硅酸盐水泥或普通硅酸盐水泥,初凝时间不小于3h,终凝时间不大于6h。集料应洁净、干燥、无风化、无杂质,粒径范围根据再生层厚度确定,最大粒径不宜超过37.5mm。沥青结合料宜采用乳化沥青或泡沫沥青,性能需满足相关标准要求。
二、配合比设计
第5.2条指出配合比设计应包括试验段铺筑和混合料验证两阶段。首先通过试拌确定最佳含水率和干密度,然后进行马歇尔试验或劈裂强度试验,确定最佳沥青用量。最后在试验路段上验证混合料性能,调整配合比直至满足设计要求。
三、施工工艺
第6.3条强调了冷再生机作业参数的控制。再生深度应与设计一致,重叠宽度不少于10cm。拌和速度和拌和次数要适当,确保混合料均匀。洒水车应紧跟冷再生机,保持适宜的含水率。
四、质量检验
第7.4条规定了再生层的质量检测方法。压实度采用灌砂法或核子密度仪测定,要求达到设计值的98%以上。弯沉值应符合设计要求,一般不超过原路面的120%。此外还需检查厚度、平整度等指标。
五、安全环保
第8.1条提出了施工安全要求。施工现场应设置明显标志,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作业人员应穿戴防护用品,遵守操作规程。第8.2条强调了环境保护措施,要求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扬尘污染,及时清理施工现场。
六、验收标准
第9.1条明确了验收条件。再生层各项指标均应符合设计要求,外观应无明显离析现象。第9.2条规定了验收程序,包括自检、监理抽检和最终验收三个环节,所有检测数据均需记录存档。
该规范为水泥稳定沥青路面就地冷再生工程提供了全面的技术依据,合理运用这些规定有助于提高施工质量和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