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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零散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的基本要求、保护范围、维护修缮、环境整治、档案管理和宣传教育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行政区域内零散烈士纪念设施的保护管理工作。
Title:Management Specification for the Protection of Dispersed Martyrs' Memorial Facilities
中国标准分类号:P51
国际标准分类号:03.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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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65/T 3650-2014零散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规范》是一项重要的地方标准,旨在规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内零散烈士纪念设施的保护管理工作。以下将选取其中的重要条文进行详细解读。
首先,在“术语和定义”部分,明确了零散烈士纪念设施的概念,即指除国家级、省级重点烈士纪念设施外,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认定并设立的用于纪念烈士的各类设施。这一定义为后续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明确的方向。
其次,在“基本要求”章节中,强调了零散烈士纪念设施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地理位置的选择应当便于公众瞻仰、交通便利且环境优美;设施布局合理,能够充分展示烈士事迹等内容。同时,还要求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确保设施的安全与完好。
再者,“保护措施”部分提出了具体的保护方法和技术手段。例如,对于建筑类纪念设施,需定期检查其结构安全状况,及时修复损坏部位;对于碑刻类,则要注意防风化处理等。此外,还特别提到要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如数字化技术对珍贵资料进行保存备份,以防止因自然灾害等原因造成不可逆损失。
最后,“管理职责”明确了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在保护管理工作中的具体责任分工。其中,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统筹规划全区范围内的保护工作,并监督执行情况;乡(镇)级政府则承担日常维护保养任务;而村委会或社区组织也有义务协助做好相关宣传教育活动。
通过上述几个方面的深入分析可以看出,《DB65/T 3650-2014》不仅从理论上构建起了完整的保护管理体系框架,而且在实际操作层面上也给出了非常具有指导意义的具体建议。这对于促进新疆地区零散烈士纪念设施的有效管理和长远发展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