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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乡村旅游示范单位的评定原则、基本要求、评分细则及评定程序。本文件适用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范围内乡村旅游示范单位的申报、评定与管理。
Title:Code for Evaluation of Model Units of Rural Tourism in Xinjiang
中国标准分类号:X61
国际标准分类号:03.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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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65/T 3634-2014《乡村旅游示范单位评定规范》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制定的一项地方标准,旨在规范乡村旅游示范单位的评定工作。以下对其中的重要条文进行详细解读。
首先,在总则部分明确了本标准适用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范围内乡村旅游示范单位的创建与评定。这为后续具体条款提供了适用范围和指导原则。
其次,在基础设施建设方面,规定了乡村旅游示范村应具备完善的交通、水电、通讯等基础设施条件。特别是要求主要道路硬化率达到90%以上,并且要保证电力供应稳定可靠。对于接待设施,则强调需要有符合安全卫生标准的住宿、餐饮场所,并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
再者,在服务质量上,提出从业人员需经过专业培训并持证上岗,同时还要建立完善的投诉处理机制。此外,还特别指出乡村旅游示范单位应当尊重当地民俗文化,保护生态环境,在开发旅游资源时坚持可持续发展理念。
最后,在评分细则中明确了各项指标的具体分值分配以及达标要求。例如,环境整洁度占总分的15%,而特色项目展示则占到20%。通过这样的量化评价体系可以更客观公正地衡量一个乡村旅游点的整体水平。
综上所述,《乡村旅游示范单位评定规范》从多个维度对乡村旅游示范单位提出了明确要求,有助于促进新疆地区乡村旅游产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