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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人工砂在建筑工程中应用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及检验规则。本文件适用于北京市行政区域内使用人工砂配制的混凝土和砂浆及其相关工程。
Title:Technical Code for Application of Manufactured Sand in Construction
中国标准分类号:P51
国际标准分类号:91.10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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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11/T 1133-2014《人工砂应用技术规程》是北京市地方标准,规定了人工砂在建设工程中的应用技术要求。以下是对该标准中一些重要条文的详细解读:
人工砂的定义与分类
标准明确指出人工砂是由岩石、矿山废料或尾矿经过加工制成的粒径小于4.75毫米的颗粒。根据其颗粒级配和用途的不同,人工砂可以分为Ⅰ类、Ⅱ类和Ⅲ类。其中:
- Ⅰ类适用于高强度混凝土及特殊工程;
- Ⅱ类适用于普通混凝土工程;
- Ⅲ类适用于低强度混凝土及砂浆。
原材料质量要求
用于生产人工砂的原材料必须符合相关规范的要求,尤其是对于石粉含量有严格限制。例如,Ⅰ类和Ⅱ类人工砂的石粉含量不应超过5%,而Ⅲ类则可放宽至7%。
技术性能指标
人工砂的技术性能直接影响到混凝土的质量。标准中对人工砂的细度模数、含泥量、坚固性等均有明确规定。例如:
- 细度模数应在2.6~3.1之间;
- 含泥量不得超过3%;
- 坚固性损失率应小于8%。
混凝土配合比设计
使用人工砂配制混凝土时,需根据其特性调整配合比。标准建议采用试验方法确定最佳配合比,并强调水灰比控制的重要性,以确保混凝土的强度和耐久性。
施工应用注意事项
在施工现场应用人工砂时,应注意运输、储存过程中的防污染措施,避免混入杂质影响砂的质量。同时,施工前应对砂子进行抽样检验,确保其符合设计要求。
以上是对DB11/T 1133-2014中部分内容的重点解读,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在实际操作中,请务必参照完整的标准文本并结合具体工程情况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