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简介
摘要:本文件规定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灌溉用水定额的计算方法、定额指标及管理要求。本文件适用于新疆区域内各类农作物灌溉用水的管理和评价。
Title:Agricultural Irrigation Water Quota
中国标准分类号:P51
国际标准分类号:65.020
封面预览
拓展解读
DB65/T 3611-2014《农业灌溉用水定额》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布的关于农业灌溉用水的重要标准。该标准对主要农作物的灌溉用水定额进行了明确规定,为科学合理地配置水资源、提高农业灌溉用水效率提供了依据。
标准中规定了棉花、小麦、玉米等主要农作物的灌溉用水定额。例如,对于棉花灌溉,标准指出滴灌条件下灌溉定额为每亩350立方米到400立方米之间。这一定额是在综合考虑棉花生长需求、气候条件以及节水灌溉技术的基础上确定的。它要求在实际灌溉过程中要根据土壤类型、种植密度等因素适当调整灌溉量,确保既能满足作物需水要求又能避免浪费水资源。
标准还强调了灌溉用水管理的重要性,提出应建立健全灌溉用水管理制度,推广高效节水灌溉技术,加强灌溉用水监测与评估。同时要求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加强对农民的技术培训和服务指导,帮助他们掌握先进的灌溉技术和方法,提高灌溉管理水平。
此外标准还特别提到要注重生态环境保护,在进行农业灌溉时要注意防止地下水超采和地表水污染等问题的发生,维护良好的生态环境。
总之DB65/T 3611-2014《农业灌溉用水定额》为新疆地区的农业灌溉提供了明确的技术规范和指导原则,有助于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和水资源的有效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