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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规模化商品肉猪生产的场地选择与布局、品种选择、饲养管理、卫生防疫、废弃物处理及记录要求。本文件适用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范围内规模化商品肉猪的生产。
Title:Technical Operation Regulations for Large-scale Commercial Pig Production
中国标准分类号:B46
国际标准分类号:65.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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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65/T 3565-2014《规模化商品肉猪生产技术操作规程》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布的地方标准,旨在规范规模化商品肉猪的生产过程,提高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以下将选取部分重要条文进行详细解读。
一、选址与布局
1. 场址选择应符合当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环境保护要求,远离居民区、学校、医院等人口密集区域以及主要交通干线至少500米以上。
2. 猪场应建在地势较高、干燥、向阳、通风良好且便于排水的地方。
3. 生产区与生活区应分开设置,并有隔离设施。生产区内按生产工艺流程合理布置各类猪舍及附属设施,饲料加工间、仓库等辅助设施宜集中设置。
二、猪舍建设
1. 猪舍建筑结构应坚固耐用,具有良好的保温隔热性能,夏季能防暑降温,冬季能保温御寒。
2. 每个猪栏面积要满足不同阶段猪只生长发育的需求,如保育期每头猪不低于0.5平方米,生长肥育期不低于1.2平方米。
3. 猪舍内应配备自动饮水系统、漏粪地板或锯末垫料等设施,保持地面清洁干燥。
三、饲养管理
1. 饲料配方需根据猪只不同生长阶段营养需求科学配制,确保蛋白质、能量、维生素和矿物质等成分均衡。
2. 定时定量喂养,每天至少两次,注意观察猪只采食情况,及时调整投喂量。
3. 加强日常巡查,定期称重记录体重变化,适时调整饲养方案。
4. 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定期消毒,严格执行免疫程序,预防疾病发生。
四、疫病防控
1. 新引进种猪必须经过隔离检疫确认健康后方可入场。
2. 制定并落实严格的消毒制度,包括人员进出消毒、车辆清洗消毒等环节。
3. 按照国家规定的免疫计划实施疫苗接种,建立完整的免疫档案。
4. 发现病猪立即隔离治疗,必要时采取封锁措施防止疫情扩散。
五、废弃物处理
1. 对猪粪尿等废弃物实行无害化处理,可采用堆肥发酵、沼气池厌氧消化等方式。
2. 废弃物处理设施应远离水源地,防止污染地下水。
3. 定期清理环境卫生,保持场区整洁有序。
六、环境保护
1. 遵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控制污染物排放浓度和总量。
2. 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噪音、恶臭等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3. 种植绿化带,美化环境,改善空气质量。
以上内容是对DB65/T 3565-2014中一些关键条款的具体阐述,希望对从事规模化商品肉猪生产的相关人员有所帮助。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还需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灵活运用,不断优化改进,以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