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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电梯主要部件的判废技术条件,包括曳引机、轿厢、层门与轿门、安全钳及限速器等部件的报废准则。本文件适用于乘客电梯和载货电梯的主要部件报废判定。
Title:DB12T 531-2014 Elevator Main Components Scrapping Technical Conditions
中国标准分类号:K17
国际标准分类号:91.140.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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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12T 531-2014《电梯主要部件判废技术条件》是针对电梯安全运行制定的重要地方标准。以下选取其中关键条款进行详细解读:
1. 主要部件的判废原则:明确规定了电梯主要部件达到报废条件时应予以更换。例如曳引轮槽磨损量超过原直径的10%、制动器闸瓦厚度磨损超过50%等情况均需立即报废。
2. 曳引轮和导向轮:要求曳引轮绳槽磨损深度不得超过3mm,当发现钢丝绳与绳槽出现明显偏磨现象时应立即停用并检查调整。
3. 制动器:对电磁铁工作性能提出严格要求,吸合电压不应高于额定电压的85%,释放电压不低于额定电压的55%。同时规定制动器动作必须平稳可靠,不允许有卡阻或异常噪音。
4. 安全钳:要求楔块与导轨侧面间隙保持在合理范围内(一般为2~3mm),并且楔块动作灵活无阻碍。对于楔块表面磨损超过原厚度20%的情况必须更换。
5. 缓冲器:强调缓冲器柱塞垂直度偏差不得超过柱塞全长的0.5%,且柱塞底部应与底坑地面紧密接触。如果发现缓冲器变形、漏油或复位不正常则视为失效。
6. 控制柜:对电气元件的老化程度做出明确限制,如电阻值变化超出标称值±10%、触点接触电阻大于规定值等都属于不合格状态。此外还要求控制柜内布线整齐美观,接线端子牢固可靠。
7. 轿厢与层门:轿厢地板水平度偏差不得大于3/1000;层门地坎与轿厢地坎之间的水平距离误差应在±3mm以内。对于门锁装置,要求其啮合深度不少于7mm,并确保机械强度足够。
这些条款为电梯维保单位提供了具体可操作的技术依据,在实际工作中应当严格按照标准执行以保障乘客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