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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樟子松造林的术语和定义、造林地选择与准备、苗木要求、栽植技术、抚育管理和检查验收。本文件适用于河北省内樟子松的人工造林及幼林抚育管理。
Title:Technical Regulations for Pinus sylvestris var. mongolica Afforestation
中国标准分类号:B 31
国际标准分类号:65.0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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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15/T 707-2014 樟子松造林技术规程》是内蒙古自治区制定的一项地方标准,旨在规范樟子松造林的技术流程,提高造林成活率和保存率。以下选取了该标准中的几个重要条文进行详细解读。
一、立地条件选择
标准中规定,樟子松造林应选择土层厚度在60厘米以上、土壤pH值为6.5至8.5的地块。这一要求基于樟子松对土壤条件的适应性。土层过薄会影响根系发育,而极端酸碱度会抑制树体生长。实际操作时,需通过土壤取样检测来确定是否符合这些指标。
二、苗木选择与处理
标准指出,选用高度在30至50厘米、地径不小于0.3厘米的一年生容器苗。苗木运输过程中要保持湿润,并且栽植前要剪去受损根系和过长枝条。这一规定是为了确保苗木质量,增强其抗逆性和适应性。特别是在干旱地区,健康的根系和合理的修剪能显著提高造林成活率。
三、造林密度与配置方式
建议造林密度为110至167株/公顷,采用正方形或长方形配置。这种密度既能保证林分早期的光照和养分供应,又有利于后期郁闭后的通风透光。具体密度还需根据立地条件、经营目的等因素综合考虑,灵活调整。
四、造林季节与时序
最佳造林时间为春季土壤解冻后至芽萌动前,或者秋季落叶后至土壤封冻前。这个时间段内气温适中,水分充足,有利于苗木根系恢复和生长。如果遇到特殊干旱年份,可以适当推迟到雨季进行雨后造林,但要注意及时灌溉保墒。
五、抚育管理措施
标准强调造林后第一年内要进行三次以上的除草松土作业,第二年后每年至少一次。同时要求设置围栏防止牲畜啃食,并适时开展病虫害防治工作。这些措施有助于改善幼林生长环境,减少外界干扰,促进健康生长。
六、成活率检查与补植
造林后第三年的成活率检查应在春季进行,要求达到85%以上。对于低于此标准的地块应及时组织补植,补植数量不应少于原设计数量的10%。这一步骤非常关键,能够有效弥补初期损失,保障最终造林效果。
以上是对《DB15/T 707-2014 樟子松造林技术规程》中部分重要内容的深入解析。遵循这些技术要点,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科学实施,才能实现樟子松造林的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