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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人防工程兼作地震应急避难场所的设计原则、场地选择、建筑结构、设施配置及标识系统等要求。本文件适用于湖北省内新建、改建和扩建的人防工程兼作地震应急避难场所的设计与建设。
Title:Design Requirements for Civil Air Defense Projects as Earthquake Emergency Shelters
中国标准分类号:P51
国际标准分类号:13.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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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湖北省地方标准《人防工程兼作地震应急避难场所设计要求》(DB42/T 984-2014)对人防工程在地震应急避难功能上的设计进行了规范。以下是对该标准中重要条文的详细解读。
首先,标准明确指出人防工程作为地震应急避难场所时,其选址应避开地震断裂带、滑坡等危险区域,并确保交通便利,便于人员疏散和物资运输。这主要是为了保障在地震发生时,场所本身的安全性和可到达性。
其次,在结构设计方面,标准强调人防工程必须满足抗震设防要求,即工程结构应能承受所在地区的基本烈度地震作用而不倒塌。具体来说,当遭遇低于设防烈度的地震时,工程不应有损坏;而当遭遇等于设防烈度的地震时,允许有局部轻微损伤但需修复后仍可使用。
再者,关于设施配备,标准要求人防工程内应设置必要的生活设施,如供水、供电、通风、照明等系统,并且这些设施需具备独立运行能力,能够在外部供应中断的情况下维持基本生活条件。此外,还应配备通讯设备以保持与外界联系畅通。
最后,标准还提出了管理和维护的相关要求,包括定期检查维护各项设施,制定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确保一旦启用能够迅速有效地发挥作用。
以上是对DB42/T 984-2014中关键内容的深入解析,旨在为人防工程转化为高效的地震应急避难场所提供指导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