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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地面辐射供暖工程中防水施工的技术要求、施工方法、质量控制和验收标准。本文件适用于北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和扩建的民用建筑及工业建筑中的地面辐射供暖工程防水施工与验收。
Title:Code for Waterproof Construction and Acceptance of Radiant Floor Heating Engineering
中国标准分类号:P55
国际标准分类号:9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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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11/T 1104-2014 地面辐射供暖工程防水施工和验收规程》是北京市地方标准,规定了地面辐射供暖系统中防水施工与验收的技术要求。以下对部分重要条文进行详细解读。
5.1.1 地面辐射供暖系统的防水设计应根据建筑物的使用功能、环境条件及结构特点确定。
解读:此条强调了防水设计需结合具体建筑情况制定,不同的建筑用途、环境因素(如湿度、温度变化)以及建筑本身的结构特性都会影响防水方案的选择。
5.1.2 防水层的设置位置应在加热管或发热电缆敷设之前,并且应确保防水层连续无接缝。
解读:防水层必须在加热设备铺设前完成,以防止后续施工损坏防水层。同时要求防水层无缝隙,保证其完整性,避免因渗漏导致地板辐射供暖系统故障。
5.2.1 在卫生间等潮湿区域,当采用湿式施工时,防水层应高出楼地面至少300mm;干式施工时,防水层应覆盖整个基层表面。
解读:对于容易积水的卫生间等场所,无论是湿法还是干法施工,都需确保足够的防水高度或范围,以防止水分渗透到下层结构中去。
5.2.2 对于有特殊防潮需求的空间,如游泳池周边,防水层应延伸至池壁上方不少于500mm处,并且与池壁连接部位应采取加强措施。
解读:针对高湿度甚至直接接触水体的区域,需要更高的防水标准,不仅要在水平面上做好防护,还要向上延伸一定高度,同时在关键连接点加强处理,提高整体防水性能。
5.3.1 防水材料的选择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并且具备良好的耐久性、抗老化能力和环保性能。
解读:选用合格的防水材料至关重要,不仅要满足国家标准的要求,还应该考虑到长期使用的稳定性以及对人体健康的影响,优先选择那些经过时间考验且环保友好的产品。
6.1.1 施工单位应当按照设计图纸及相关规范组织施工,并建立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
解读: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执行任务,同时建立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从人员培训到材料检验再到工序监控各个环节都要严格把关,确保工程质量达标。
6.2.1 每一道工序完成后均需经监理单位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入下一阶段工作。
解读:每完成一项工序都需要接受专业监理人员的审核确认,只有达到预期效果才能继续后续操作,这样可以及时发现并纠正问题,保障最终成品的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