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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简介
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养老机构中老年人健康评估的基本要求、评估内容、评估方法和评估结果的应用。本文件适用于北京市范围内养老机构对老年人的健康评估工作。
Title:Assessment Specification for Elderly Health in Elder Care Institutions
中国标准分类号:C05
国际标准分类号:11.0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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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11/T 305-2014《养老机构老年人健康评估规范》是北京市地方标准,旨在指导养老机构科学、规范地开展老年人健康评估工作。以下对其中的关键内容进行深度解读:
一、评估对象与范围
标准明确指出评估对象为入住养老机构的老年人。评估范围涵盖生理功能、心理状态和社会适应能力三大方面。这三方面相互关联,共同构成老年人整体健康状况的重要指标。
二、评估流程
1. 初次评估应在老年人入院后7日内完成,确保及时掌握其基本情况。
2. 定期评估每半年进行一次,动态跟踪老年人健康变化。
3. 特殊情况下的即时评估,如发生病情变化或出现突发事件时,应立即启动。
三、评估内容详解
1. 生理功能评估
- 包括日常生活活动能力(ADL)、工具性日常生活活动能力(IADL)以及身体机能等。
- ADL关注基本生活自理能力,如进食、穿衣、如厕等;IADL则涉及更复杂的日常事务处理,如购物、做饭、理财等。
- 身体机能评估需结合身高体重指数、血压、血糖等具体数据。
2. 心理状态评估
- 使用抑郁量表和焦虑量表进行测评。
- 应注意观察老年人的情绪波动及认知功能变化。
3. 社会适应能力评估
- 关注老年人的社会交往情况及社会角色履行能力。
- 鼓励参与社交活动以提升社会融入感。
四、评估结果应用
评估结果用于制定个性化照护计划,合理配置资源,提高服务质量。同时,也为后续医疗干预提供依据。
五、培训要求
从事评估工作的人员须接受专业培训,熟悉评估工具使用方法,并定期参加继续教育以保持技能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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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时间 2025-06-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