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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职业健康检查评价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评价内容与方法、结果判定及报告。本文件适用于吉林省行政区域内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开展职业健康检查评价工作。
Title:Norm for Occupational Health Examination Evaluation
中国标准分类号:C46
国际标准分类号:13.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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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22/T 1557-2012职业健康检查评价规范》是由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主要用于指导和规范职业健康检查的评价工作。以下是一些重要的条文及其详细解读:
1. 适用范围:该标准适用于吉林省范围内从事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的劳动者的职业健康检查评价工作。这明确了标准的应用范围,确保了其在特定区域内的适用性和权威性。
2. 术语和定义:标准中对“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禁忌证”等关键术语进行了明确界定。例如,“职业健康检查”是指通过医学手段和方法,对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进行健康检查的过程。这一部分为后续的具体操作提供了理论基础。
3. 职业健康检查项目及周期:根据不同岗位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类型,规定了相应的检查项目和周期。比如,对于接触粉尘的工人,要求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胸部X光片检查。这项规定有助于及时发现潜在的职业病风险,保障劳动者的健康权益。
4. 检查结果评估:标准提出了如何根据检查结果判断是否存在职业禁忌证或疑似职业病,并给出了具体的评估流程。当发现有职业禁忌证时,应建议调离原工作岗位;若怀疑患有职业病,则需进一步诊断确认。这种科学合理的评估机制能够有效避免误诊漏诊现象的发生。
5. 资料管理与信息反馈:强调了职业健康检查记录的重要性,要求建立完整的档案系统,定期更新相关信息,并及时向企业和劳动者本人反馈检查结果。良好的资料管理和透明的信息沟通可以增强企业和员工之间的信任感,促进安全生产环境建设。
6. 监督与考核:最后还设置了监督检查条款,由相关部门负责对执行情况进行抽查考核,确保各用人单位严格按照本标准开展相关活动。此举有利于维护标准的有效实施,推动整个行业的健康发展。
以上是对《DB22/T 1557-2012职业健康检查评价规范》中部分内容的深度解析。希望这些内容能帮助大家更好地理解和应用该标准,在实际工作中发挥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