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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排水管(渠)工程施工质量检验的标准、方法和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北京市范围内排水管(渠)工程的施工质量检验与验收。
Title:DB11 1071-2014 Drainage Pipe (Channel)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Quality Inspection Standard
中国标准分类号:P53
国际标准分类号:93.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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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排水管(渠)工程施工质量检验标准》DB11/1071-2014是北京市地方标准,对排水管渠施工质量提出了具体要求。以下选取几个关键条文进行详细解读:
一、原材料质量控制
标准第4.1.3条规定:管材、接口填料及防水材料等主要原材料进场时应有产品合格证,并按相关规范进行抽样检测。重点在于确保原材料符合设计要求和现行国家标准,特别是混凝土管的抗压强度和柔性接口的密封性能。
二、沟槽开挖与支护
第5.2.2条指出:沟槽开挖前应对地下管线进行探查并采取保护措施。开挖过程中要防止扰动原状土,基底预留高度宜为0.2~0.3m,人工清底。支护结构的设计和施工必须满足安全稳定的要求,特别是在软土地基条件下。
三、管道铺设
第6.3.4条强调:管道铺设前应对管节进行外观检查,不得有裂缝、破损等缺陷。采用柔性接口时,承插口工作面应光滑平整,安装后胶圈位置正确且无扭曲现象。直埋式钢筋混凝土管安装时相邻管节的轴线偏差不应大于3mm。
四、回填工程
第7.2.5条规定:管道隐蔽工程验收合格后应及时回填,分层夯实,每层厚度不宜超过0.2m。回填材料应选用透水性良好的砂砾或级配碎石,避免使用淤泥、腐殖土等不良土质。胸腔回填应在管道两侧同时进行,确保均匀密实。
五、功能性试验
第8.1.2条要求:污水管道在投入使用前必须进行闭水试验,试验水头应高出下游管道内顶0.5~1.0m。试验持续时间不少于30分钟,渗水量不得超过允许值。雨水管道可采用通球法检查通畅性,球体直径不小于排水管内径的2/3。
六、竣工验收
第9.0.3条明确:竣工验收时应核查施工记录、隐蔽工程验收资料以及各项试验报告,确认工程质量符合设计文件及相关规范要求。对于不合格项目必须整改到位后方可通过验收。
以上内容涵盖了从材料选择到最终验收的全过程质量控制要点,施工单位需严格遵守以保证排水管渠工程的质量和使用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