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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简介
摘要:本文件规定了车用压燃式、气体燃料点燃式发动机与汽车排气污染物的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本文件适用于在北京地区注册登记的装用压燃式、气体燃料点燃式发动机的汽车及其发动机的排气污染物排放控制。
Title:Emission Limits and Measurement Methods for Exhaust Pollutants from Compression Ignition Engines and Spark Ignition Gas Engines for Vehicles
中国标准分类号:R50
国际标准分类号:13.040.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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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11 964-2013是北京市制定的一项地方性标准,用于规范车用压燃式和气体燃料点燃式发动机与汽车的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以及测量方法。以下是一些关键条文的解读:
1. **适用范围**:该标准适用于在北京地区销售和注册登记的新生产的压燃式和气体燃料点燃式发动机车辆。这确保了所有在北京市内行驶的此类车辆都符合当地的环保要求。
2. **排放限值**:
- 对于压燃式发动机车辆,规定了颗粒物(PM)、氮氧化物(NOx)等污染物的具体排放限值。
- 气体燃料点燃式发动机则设定了碳氢化合物(HC)、一氧化碳(CO)等的排放上限。这些限值旨在减少对空气质量的影响。
3. **测试方法**:标准中详细描述了如何进行发动机台架试验来测量上述污染物的排放量。包括但不限于稳态工况法、瞬态工况法等,每种方法都有其特定的操作步骤和技术要求。
4. **检测周期**:明确了新车在出厂前必须通过规定的排放测试,并且还规定了定期检查的时间间隔,以保证车辆在整个使用周期内的排放性能。
5. **违规处罚措施**:对于不符合本标准要求的车辆,将不允许在北京市场销售或注册登记。此外,已经上路运行但排放超标的老年车辆也可能面临强制报废或其他形式的监管行动。
以上内容只是DB11 964-2013部分内容的简要概述,具体条款还需查阅完整文件以便全面理解并遵守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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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时间 2025-06-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