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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北京市防水卷材生产过程中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的排放限值、监测要求以及标准实施与监督等相关内容。本文件适用于北京市行政区域内防水卷材生产企业的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排放管理。
Title:Emission Standard of Pollutants for Waterproof Membrane Industry in Beijing - DB11 1055-2013
中国标准分类号:Z60
国际标准分类号:13.04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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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11 1055-2013是北京市针对防水卷材行业制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以下是对该标准中一些关键条款的详细解读:
1. 适用范围:该标准适用于北京市行政区域内所有生产防水卷材的企业。这明确了标准的地域和行业覆盖范围,确保了政策执行的一致性。
2. 排放限值:标准规定了颗粒物、沥青烟、苯并[a]芘等主要污染物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例如,颗粒物的排放限值为20mg/m³,沥青烟为30mg/m³。这些具体数值为企业提供了明确的排放控制目标。
3. 监测与分析方法:标准指定了采用的标准测试方法,如颗粒物的测定采用重量法,沥青烟的测定采用红外分光光度法。这保证了数据采集的科学性和可比性。
4. 实施与监督:要求企业建立完善的环境管理制度,并定期向环保部门报告排放情况。同时,环保部门将对企业排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标准得到有效执行。
5. 过渡期安排:考虑到企业的实际情况,标准设置了过渡期,允许企业在一定时间内逐步达到规定的排放限值。这种渐进式的要求有助于减少对企业的冲击。
以上内容是DB11 1055-2013标准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对这些条款的理解和落实,可以有效降低防水卷材行业对环境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