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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涉水工程对水生生物监测的技术要求、方法和程序,包括监测方案制定、样品采集与分析、数据处理及报告编制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涉水工程项目中对水生生物影响的监测与评估。
Title:Technical Guidelines for Aquatic Organism Monitoring of Water-related Engineering
中国标准分类号:Z50
国际标准分类号:13.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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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63/T 1217-2013《涉水工程水生生物监测技术通则》是青海省制定的一项地方标准,旨在规范涉水工程建设过程中对水生生态环境影响的监测工作。以下是对该标准中一些关键条款的详细解读:
样点布设
标准指出,在进行水生生物监测时,样点的布设应充分考虑水域类型、水流条件及人为活动的影响等因素。具体要求包括:每个监测区域至少设置三个样点,其中一个是对照点,其余为影响点和补充点。对照点应当位于未受人类活动干扰的自然水域内,而影响点则需靠近或处于涉水工程附近。
监测项目与频率
水生生物监测的主要内容涵盖浮游植物、浮游动物、底栖无脊椎动物以及鱼类等几大类群。对于这些生物群落,其监测频率根据工程规模不同有所区别。一般情况下,小型工程每年监测一次即可,而大型工程则需要每半年监测一次。此外,在施工期和运营初期还需增加临时监测次数以评估短期效应。
数据采集方法
在数据收集环节,标准强调采用标准化的操作流程确保信息准确可靠。例如,在采集鱼类样本时,推荐使用定性采样网具,并记录下捕获物种名称、个体数量及其大小分布情况;而对于底栖无脊椎动物,则可通过人工捞取或机械抽吸等方式获取样品。
生物多样性评价指标
为了科学地评价涉水工程项目对水生生态系统造成的影响程度,标准提出了多个评价指标体系。其中包括物种丰富度指数(Margalef Index)、均匀度指数(Pielou's Evenness)以及Shannon-Wiener多样性指数等。通过计算这些指标值并与背景资料对比分析,可以较为客观地反映监测对象的变化趋势。
环境保护措施建议
最后,在综合考量所有监测结果的基础上,标准还给出了若干针对性强且易于实施的环境保护对策。比如针对可能导致某些敏感物种减少的情况,可采取人工繁殖放流的方式予以补偿;同时鼓励建设生态廊道连接断开的栖息地,促进种群间的基因交流。
以上是对DB63/T 1217-2013中部分重要内容的深入剖析,希望对从事相关领域工作的专业人士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