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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水曲柳(Fraxinus mandshurica Rupr.)栽培的术语和定义、立地条件、苗木培育、造林技术、抚育管理和病虫害防治等要求。本文件适用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行政区域内水曲柳的人工栽培及经营管理。
Title:Cultivation Technical Regulations for Fraxinus mandshurica Rupr.
中国标准分类号:B 31
国际标准分类号:65.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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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65/T 3496-2013水曲柳栽培技术规程》是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的,该标准为水曲柳的栽培提供了科学规范的技术指导。以下是对该标准中一些关键条款的详细解读。
一、范围与术语定义
标准适用于新疆地区水曲柳的人工造林和抚育管理。其中术语“水曲柳”指的是一种落叶乔木,具有较高的经济价值和生态效益。明确了适用区域和树种特性有助于后续工作的开展。
二、造林地选择
标准要求选择土层深厚、土壤肥沃、排水良好的地块进行造林。具体指标包括:土壤pH值应在6.0-7.5之间;土壤有机质含量不低于2%;地下水位在1米以下。这些条件能够保证幼苗健康生长,提高成活率。
三、苗木培育
规定了从种子采集到苗木出圃的全过程。种子应来源于优良母树林,采收时间为每年9月至10月;播种前需经过消毒处理,并采用条播或穴播的方式;育苗期间要定期浇水施肥,保持适宜的温度湿度环境。通过严格控制各个环节,确保提供高质量的苗木资源。
四、栽植密度与方法
推荐每公顷栽植2250株左右,行距为2米×3米。栽植时要做到深浅适中、根系舒展、覆土压实。此外还强调了秋季造林的优势,因为此时气温较低,蒸发量小,有利于苗木恢复生长。
五、抚育管理措施
包括除草松土、病虫害防治等内容。建议每年进行两次以上的除草作业,特别是在雨季前后;对于常见的炭疽病等病害,应及时喷洒波尔多液等药剂预防;同时注意观察是否有食叶害虫出现,采取相应措施加以控制。
六、采伐利用原则
当林分达到一定年龄(一般为20年以上)时可考虑采伐更新。采伐时应遵循“留优去劣”的原则,保留优质个体继续发展,同时补充新苗以维持森林结构稳定。
以上就是对《DB65/T 3496-2013水曲柳栽培技术规程》部分内容的重点解读。希望对从事相关工作的人员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