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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煤炭生产企业主要工序的能耗限额要求、统计范围与计算方法、节能管理与措施。本文件适用于吉林省煤炭生产企业主要工序能耗的计算、考核和控制。
Title:Energy Consumption Limit for Major Processes of Coal Production Enterprises
中国标准分类号:F13
国际标准分类号:27.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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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煤炭生产企业主要工序能耗限额》(DB22/T 1855-2013)是吉林省地方标准,规定了煤炭生产过程中主要工序的能耗限额及相关技术要求。以下是对该标准中一些重要条文的详细解读:
1. 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吉林省境内煤炭生产企业的原煤生产、洗选加工等主要工序的能耗管理。明确了标准的适用对象和地域范围。
2. 术语和定义:
- 综合能耗:在统计期内企业实际消耗的各种能源总量,包括一次能源、二次能源及耗能工质所消耗的能源。
- 单位产品能耗:生产每吨原煤或精煤所消耗的标准煤量。
3. 能耗限额指标:
- 对于原煤生产的综合能耗,规定了限额值为每吨原煤不超过XX千克标准煤。
- 洗选加工工序的单位产品能耗限额为每吨精煤不超过YY千克标准煤。
4. 节能管理与监测:
- 要求企业建立完善的能源管理体系,定期对主要用能设备进行能效检测。
- 提出应采用先进的节能技术和设备,如高效电机、变频调速装置等,以降低能耗。
5. 统计与计算方法:
- 明确了能源消耗量的统计范围和计算公式,强调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 规定在计算单位产品能耗时,需扣除副产品的能源回收利用量。
6. 达标与考核:企业应根据标准要求定期开展自我评估,并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对于未能达到能耗限额的企业,需制定整改计划并限期达标。
通过以上条文解读可以看出,《煤炭生产企业主要工序能耗限额》旨在推动煤炭行业节能减排,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促进可持续发展。企业应当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积极采取措施降低能耗,实现经济效益与环境效益的双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