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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福建省行政服务中心标准体系的构成、编制原则和要求。本文件适用于福建省各级行政服务中心的标准体系建设与管理工作。
Title:Administrative Service Center Standard System and Compilation Rules
中国标准分类号:A00
国际标准分类号:01.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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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35/T 951-2013行政服务中心标准体系与编制规则》是福建省地方标准,规定了行政服务中心标准体系的构成、编制原则和方法等内容。以下为重要条文的详细解读:
标准体系应包括通用基础标准体系、服务提供标准体系、管理标准体系和支持保障标准体系四个部分。这四个体系相互关联,共同构成了行政服务中心完整的工作框架。
通用基础标准体系规定了行政服务中心的基本概念、术语、分类等基础性内容。例如,标准中明确了“行政服务中心”是指由政府设立的,集中办理行政审批事项和其他公共服务事项的服务机构。
服务提供标准体系是对行政服务中心服务过程的具体规范。该体系应涵盖服务项目、服务流程、服务质量要求等方面。如服务流程应明确从受理到办结各个环节的操作步骤,确保服务过程清晰透明。
管理标准体系主要涉及行政服务中心内部的管理活动。包括组织架构、岗位职责、管理制度等内容。例如,要求建立完善的岗位责任制,明确各岗位的工作职责和权限范围。
支持保障标准体系则关注为行政服务中心正常运作提供支持的各项条件。比如办公设备配置标准、信息化建设标准等。这些标准确保了服务中心具备良好的硬件设施和服务能力。
编制规则强调了标准体系的科学性和实用性。要求编制时要充分考虑实际情况,注重实用效果,并保持与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相协调一致。
此外还特别提到,标准体系文件应当结构合理、层次分明,便于使用和管理。在实际应用过程中,还需根据实际情况不断修订和完善,以适应新的发展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