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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北京市保险营业场所的风险等级划分和相应的安全防范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北京市范围内的各类保险营业场所的安全防范设计、建设和管理。
Title:Risk Levels and Security Requirements for Insurance Business Premises - DB11/T 972-2013
中国标准分类号:A80
国际标准分类号:13.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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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11/T 972-2013《保险营业场所风险等级与安全防范要求》是北京市地方标准,规定了保险营业场所的风险等级划分和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以下是一些重要条文的详细解读:
风险等级划分
1. 风险等级定义
标准将保险营业场所的风险等级分为三级:一级为最高风险,三级为最低风险。划分依据包括营业场所的规模、业务种类、客户流量等因素。
2. 一级风险场所
- 场所内现金交易频繁,日均现金流量超过50万元人民币。
- 涉及高价值保单或特殊保险产品的销售和服务。
- 客户流量大且人员复杂,可能存在较高安全风险。
3. 二级风险场所
- 日均现金流量在10万至50万元人民币之间。
- 主要处理普通保险产品和服务。
- 客户流量适中,安全性要求较高。
4. 三级风险场所
- 日均现金流量低于10万元人民币。
- 主要提供基本保险服务。
- 客户流量较少,安全性要求相对较低。
安全防范要求
1. 物理防范
- 出入口控制:一级风险场所应安装门禁系统,并配备身份验证设备。
- 监控设施:所有风险等级场所均需安装视频监控系统,确保覆盖主要区域。
- 紧急报警装置:应在明显位置设置紧急报警按钮,连接到安保中心。
2. 技术防范
- 入侵报警系统:一级风险场所需安装红外探测器等入侵报警设备。
- 电子巡更系统:用于定期检查场所内的安全状况。
- 网络防护:确保信息系统安全,防止数据泄露。
3. 人员管理
- 培训与演练: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知识培训和应急演练。
- 岗位职责:明确各岗位的安全责任,确保每个员工了解其职责。
4. 应急预案
- 制定详细的应急预案,涵盖火灾、盗窃、自然灾害等多种情况。
- 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员工的应对能力。
这些条文旨在通过科学的风险评估和严格的安全措施,保障保险营业场所的运营安全,减少潜在的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