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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吉林省二、三轮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的操作要求、检验流程和检验项目。本文件适用于吉林省范围内二、三轮机动车的安全技术检验工作。
Title:Motor Vehicle Safety Technical Inspection Operation Specifications Part 2: Two-wheeled and Three-wheeled Motor Vehicles
中国标准分类号:R80
国际标准分类号:43.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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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22/T 1801-2013是吉林省地方标准,规定了二、三轮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的操作规范。以下选取其中关键条款进行详细解读:
1. 检验项目:标准明确列出包括车辆外观检查、制动性能测试、灯光信号装置检测等在内的多项必检项目。其中车辆外观检查要求检查车身是否完好无损,各部件连接是否牢固。
2. 制动性能检测:标准指出在空载状态下进行制动性能测试,要求制动力总和与整车重量之比应不小于60%,前轴制动力与前轴荷之比不小于60%,后轴制动力与后轴荷之比不小于20%。
3. 灯光信号装置:要求前照灯远光发光强度不低于15000cd,远近光束变换器工作正常,所有灯光信号装置齐全且功能良好。
4. 喇叭:标准规定喇叭声级应在90dB(A)至115dB(A)之间,确保在各种环境下都能发出清晰可辨的声音。
5. 轮胎:轮胎规格型号应符合原厂设计要求,胎冠花纹深度不得小于1.6mm,轮胎气压需保持在制造商推荐范围内。
6. 驾驶员座椅及安全带:驾驶员座椅应安装牢固,安全带无损坏、变形或老化现象,并能正确锁紧。
7. 排放控制装置:排气污染控制装置应完整有效,不得擅自改动或拆除。
8. 随车工具及备胎:随车配备的修理工具和备胎应齐全且状态良好。
以上内容为该标准中较为重要的部分,实际操作时还需结合具体车型和技术条件全面执行,以确保二、三轮机动车的安全性能达到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