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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在用非道路柴油机械烟度排放的限值及测量方法。本文件适用于北京市在用非道路柴油机械的烟度排放检测与管理。
Title:Emission Limit and Measurement Method for Smoke from In-Use Non-Road Diesel Machinery
中国标准分类号:Z50
国际标准分类号:13.040.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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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11 184-2013是北京市地方标准,规定了在用非道路柴油机械的烟度排放限值和测量方法。以下是一些重要条文的解读:
1. 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北京市范围内使用的额定净功率不超过37kW的非道路柴油机,以及装备有此类柴油机的移动机械和可运输设备。
2. 排放限值:
- 对于装有涡轮增压柴油机的机械,烟度排放限值为1.0m⁻¹。
- 对于未装有涡轮增压柴油机的机械,烟度排放限值为1.65m⁻¹。
3. 测量方法:
- 使用滤纸式烟度计进行测量。
- 测量时发动机应处于额定转速和最大扭矩工况下运行。
- 每次测量前需对仪器进行校准,并确保测量环境符合要求。
4. 检测流程:
- 被检机械需预热至正常工作温度。
- 将取样探头插入排气管中,位置应符合规定。
- 启动发动机并逐步增加负荷直至达到规定的测试工况。
- 记录稳定状态下的烟度值作为最终结果。
5. 合格判定:
- 单次测量值不得超过上述限值。
- 若连续三次测量均合格,则判定该机械排放达标。
6. 其他要求:
- 所有检测设备必须经过计量认证并在有效期内使用。
- 检测机构需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以保证检测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以上内容是对DB11 184-2013标准中关键部分的简要说明,具体实施过程中还需结合实际情况参照完整文本严格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