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简介
摘要:本文件规定了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在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中的服务要求、流程规范、监督管理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安徽省内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中涉及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相关活动。
Title:Public Resources Trading Market Service Standards System - Part 7: Government Procurement of Public Services
中国标准分类号:A13
国际标准分类号:03.100.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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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34/T 1744.7.7-2012《公共资源交易市场服务标准体系 第7部分: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是安徽省地方标准,旨在规范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流程和要求。以下是对该标准中一些重要条文的详细解读。
术语和定义
标准首先明确了“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概念,即通过竞争性方式选择社会力量承担适合由其提供的公共服务,并根据服务成果支付费用。这一定义强调了市场化运作与绩效导向的原则。
购买主体和服务承接主体
购买主体是指依法享有预算管理权限的行政机关或事业单位,而服务承接主体则包括依法登记的企业、社会组织等。标准特别指出,承接主体需具备相应的专业资质和服务能力,以确保服务质量。
采购程序
标准规定了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采购程序,包括需求调研、编制计划、公开招标或竞争性谈判等环节。其中,公开招标应遵循公平、公正原则,所有符合条件的服务提供者均可参与竞标。
合同管理
合同管理是确保服务质量和控制成本的关键环节。标准要求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同时建立履约评估机制,定期检查服务执行情况。此外,还应设立争议解决机制,及时处理可能出现的问题。
绩效评价
绩效评价是衡量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成效的重要手段。标准提出要制定科学合理的评价指标体系,从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等多个维度对服务效果进行全面评估。评价结果将作为后续合作与否的重要依据。
信息公开
为了提高透明度,标准强调所有相关信息都应及时向社会公开,包括采购公告、中标结果、合同条款以及最终的绩效评价报告等内容。这不仅有助于增强公众监督力度,也有利于促进服务市场的健康发展。
以上是对DB34/T 1744.7.7-2012中几个核心部分的简要解析。该标准为规范政府购买公共服务行为提供了具体指导,对于推动我国公共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