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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河北省环境空气中非甲烷总烃的浓度限值及监测要求。本文件适用于河北省区域内环境空气质量中非甲烷总烃的评价与管理。
Title:Environmental Air Quality - Limit Value for Non-Methane Total Hydrocarbons
中国标准分类号:Z50
国际标准分类号:13.04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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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环境空气质量 非甲烷总烃限值》DB13 1577-2012是河北省为加强环境空气质量管理而制定的地方性标准。这一标准对非甲烷总烃(NMHC)的监测和评价提供了具体的技术要求和限值规定。
首先,该标准明确了适用范围。它适用于河北省行政区域内环境空气质量中非甲烷总烃的监测、评价及管理活动。这意味着任何在河北开展相关工作的单位和个人都必须遵循这一标准。
其次,关于监测方法的选择与执行。标准指出,非甲烷总烃的测定应采用气相色谱法,这种方法具有较高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同时强调了采样点的选择需符合相关技术规范,确保数据的有效性和代表性。
再者,限值设定是本标准的核心内容之一。根据不同的功能区划分为两类:一类区和二类区。其中,一类区指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其非甲烷总烃年平均浓度限值为1.0mg/m³;二类区则包括居住区、商业交通居民混合区等一般区域,限值为2.0mg/m³。这些限值旨在通过科学合理的划分来平衡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
此外,还规定了监测频率与报告制度。要求至少每季度进行一次常规监测,并及时向当地环保部门提交监测结果报告。当发现超标情况时,还需立即采取措施查明原因并加以整改。
最后,对于违反本标准的行为制定了相应的处罚措施。任何单位或个人若未按照规定实施监测或者伪造监测数据都将受到严厉查处,从而保障标准得以有效落实。
总之,《环境空气质量 非甲烷总烃限值》DB13 1577-2012从多个层面规范了河北省内非甲烷总烃的管理和控制工作,为改善区域环境质量提供了有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