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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养老服务机构中老年人健康评估的基本原则、评估内容、评估方法及评估结果的应用。本文件适用于河北省范围内各类养老服务机构对老年人的健康评估工作。
Title:Assessment Specification for the Health of Elderly People in Elderly Care Service Institutions
中国标准分类号:C76
国际标准分类号:13.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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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13/T 1603-2012养老服务机构老年人健康评估规范》是由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于2012年7月1日正式实施。该标准规定了养老服务机构对老年人进行健康评估的基本要求、评估内容、评估方法及流程等,旨在提升养老服务机构的服务质量,保障老年人的健康权益。
以下是一些重要的条文及其详细解读:
4.1 基本要求
此部分强调了健康评估工作应遵循的原则和条件。评估人员需具备专业资质,熟悉老年人生理、心理特点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评估环境应当安静舒适,确保隐私保护,同时配备必要的医疗设备和工具。例如,评估室需要有适合老年人使用的测量身高体重的仪器,血压计等基础检查设备,并且要保证这些设备处于良好状态并定期校准。
5.1 评估内容
评估内容涵盖了多个方面,包括但不限于身体状况、心理健康、社会适应能力等。对于身体状况而言,除了常规的生命体征监测外,还特别提到要关注慢性病管理情况,如高血压、糖尿病等疾病的控制效果。心理健康方面,则要求评估员了解老人是否有抑郁倾向或认知障碍等问题。社会适应能力主要考察老人在日常生活中的自理能力和社交活动参与度。
6.1 评估方法
明确了采用直接观察法、访谈法、量表测评等多种方式相结合来进行全面评估。其中直接观察可以更直观地发现一些细微的变化;通过与老人面对面交谈可以获得更多信息;而使用标准化量表则有助于量化结果,便于比较分析。
7.1 评估流程
整个评估过程被分为准备阶段、实施阶段和总结反馈三个环节。在准备阶段,需要明确评估目的,制定详细的计划;实施阶段则是按照既定方案开展具体操作;最后,在总结反馈阶段,不仅要给出客观评价,还要提出改进建议,帮助改善服务质量。
以上就是对该标准中几个关键条款的具体解析,希望对你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