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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北京市铸锻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监测和监控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北京市辖区内现有铸锻工业企业或生产设施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新建、改建、扩建的铸锻工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验收及其投产后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
Title:Emission Standard of Air Pollutants for Foundry and Forging Industry
中国标准分类号:Z60
国际标准分类号:13.04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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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11 914-2012是北京市制定的一项关于铸锻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的地方标准。以下是对该标准中一些关键条款的详细解读:
1. 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北京市行政区域内所有从事铸锻生产的企业,包括但不限于铸造、锻造及其相关辅助设施。这意味着无论企业的规模大小,只要涉及铸锻工艺,都必须遵守此标准。
2. 污染物控制项目:标准明确了颗粒物、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NOx)等为主要控制对象。其中,颗粒物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为20mg/m³,SO2为50mg/m³,NOx为150mg/m³。这些限值体现了北京市对于改善空气质量的决心,尤其是在减少工业污染对环境影响方面的严格要求。
3. 监测与监控:企业需安装自动监测设备,并确保其正常运行。同时,应定期开展手工监测以验证自动监测数据的准确性。这不仅有助于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也便于环保部门对企业排放情况进行有效监管。
4. 管理措施:强调了源头控制的重要性,要求企业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和技术,减少污染物产生量。此外,还鼓励实施清洁生产审核,通过优化生产流程来降低能耗和污染排放水平。
5. 法律责任:对于违反本标准的行为,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这表明政府对违规行为采取零容忍态度,旨在维护法律权威性和严肃性。
综上所述,《DB11 914-2012铸锻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从多个层面规范了铸锻行业的环保行为,为企业提供了明确的操作指南同时也设定了严格的约束条件。希望各相关单位能够高度重视,积极落实各项规定,共同为保护首都乃至全国的大气环境作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