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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建设项目对自然保护区自然资源、自然生态系统和主要保护对象影响评价的基本原则、评价内容、评价方法和技术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各类建设项目对自然保护区的影响评价工作。
Title:Construction Projects' Impact Assessment on Natural Resources, Ecosystems, and Key Protected Objects in Nature Reserves
中国标准分类号:Z 73
国际标准分类号:13.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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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51/T 1511-2012《建设项目对自然保护区自然资源、自然生态系统和主要保护对象影响评价技术规范》是四川省地方标准,为评估建设项目对自然保护区的影响提供了具体的技术指导。以下将重点解读其中几个关键条款。
该标准第4.3条规定了影响评价的基本原则之一即“科学性原则”。这意味着在进行影响评价时必须采用科学的方法和技术手段,确保评价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例如,在确定项目建设是否会对保护区内的物种造成威胁时,需要通过长期监测数据来验证预测模型的结果,而不是仅凭经验或假设做出判断。
第5.1条要求对自然保护区的基本情况包括地理位置、面积、地形地貌特征等进行全面调查。这对于后续开展详细的影响分析至关重要。比如,在四川九寨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拟建某旅游设施项目时,首先要了解保护区内的植被类型分布、水源涵养区位置以及珍稀动植物栖息地范围等情况,这样才能有针对性地制定保护措施。
第6.2条强调了对主要保护对象影响评价的重要性。这里所说的主要保护对象不仅限于动物和植物资源,还包括地质遗迹、历史遗迹等文化自然遗产。当评估一个水电站建设方案可能对三江并流世界自然遗产地产生的影响时,除了关注鱼类洄游通道阻断外,还需考虑是否会影响到区域内独特的喀斯特地貌景观及相关的民俗文化。
第7.3条提出了缓解不利影响的具体措施建议。例如,在公路穿越大熊猫栖息地的情况下,可以设置野生动物通道以减少车辆与动物之间的冲突,并建立缓冲带限制人类活动强度;同时加强沿线植被恢复工作,保持原有生态系统的连通性和完整性。
这些条款共同构成了DB51/T 1511-2012的核心内容,旨在通过严谨细致的工作流程确保任何进入自然保护区范围内的开发行为都能够做到最小程度地干扰当地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