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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简介
摘要:本文件规定了福建省内炼油企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的限额要求、计算方法、统计范围和节能管理措施。本文件适用于福建省内所有以原油为原料进行加工生产的炼油企业。
Title:Energy Consumption Quota for Refining - DB46 236-2012
中国标准分类号:F01
国际标准分类号:27.0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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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46 236-2012《炼油综合能耗限额》是一项重要的地方性标准,旨在规范和优化海南省内炼油企业的能源使用效率。以下是对该标准中一些关键条款的详细解读:
### 能耗限额指标
标准中明确规定了炼油企业综合能耗的限额值。对于新建或改扩建项目,单位产品综合能耗不应超过80千克标准煤/吨原油;而对于现有装置,则要求单位产品综合能耗不超过90千克标准煤/吨原油。这些限额值为企业提供了明确的节能目标,有助于推动行业整体能效水平的提升。
### 能源管理要求
在能源管理方面,标准强调了建立完善的能源管理体系的重要性。企业需要制定详细的能源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能源计量、统计分析、节能技术改造等环节。此外,还要求定期开展能源审计工作,确保各项节能措施得到有效实施。
### 技术措施与设备选型
为了达到规定的能耗限额,标准提出了多项具体的技术措施建议。例如,在工艺流程设计上应优先采用先进适用的新技术、新工艺和新设备;对于主要耗能设备如加热炉、锅炉等,应选择高效节能型号,并定期进行维护保养以保持最佳运行状态。
### 经济激励机制
为鼓励企业积极采取节能行动,标准还提到可以结合国家相关政策给予一定形式的经济奖励或者税收优惠政策。这不仅能够减轻企业的经济负担,也有利于激发其内在动力去实现更高的能效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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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46 236-2012 炼油综合能耗限额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6-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