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简介
摘要:本文件规定了福建省甲醇生产企业单位产品综合能耗的限额要求、计算方法和统计范围。本文件适用于福建省内甲醇生产企业的能耗评估与管理。
Title:Energy Consumption Limit for Methanol Unit Product
中国标准分类号:F13
国际标准分类号:27.010
封面预览
拓展解读
《DB46 235-2012甲醇单位产品综合能耗限额》是海南省地方标准,规定了甲醇生产过程中单位产品的能耗限额及相关技术要求。以下对其中的关键条款进行详细解读。
该标准适用于以煤、焦炭、天然气等为原料生产精甲醇的企业,其主要目的是为了规范企业的能源消耗行为,推动节能降耗工作。
首先,在术语和定义部分明确了“单位产品综合能耗”的概念,即在统计期内生产每吨甲醇所消耗的各种能源实物量折算成标准煤后的总和。这一指标直接反映了企业的能源利用效率。
接着,在能耗限额方面,标准设定了先进值、准入值和限定值三个等级。其中,先进值代表行业领先水平,准入值是新建或改扩建项目必须达到的标准,而限定值则是现有企业需要努力改善的目标。例如,对于采用固定床工艺的企业,限定值定为不大于800千克标准煤/吨甲醇;而对于采用气流床工艺的企业,则限定值为不大于600千克标准煤/吨甲醇。
此外,标准还强调了节能管理措施的重要性,要求企业建立健全能源管理体系,定期开展能源审计,并制定切实可行的节能计划。同时,鼓励企业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和技术装备,提高资源利用率,减少废弃物排放。
总之,《DB46 235-2012甲醇单位产品综合能耗限额》为企业提供了明确的能耗控制目标,有助于促进整个行业的可持续发展。企业应当严格按照标准要求执行,不断提升自身能效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