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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的通用要求,包括管理职责、采购与验收、注册登记、技术档案、维护保养、定期检验、人员培训、应急管理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内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安全管理。
Title:General Specifications for Safety Management of Special Equipment Usage
中国标准分类号:J80
国际标准分类号:13.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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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65/T 3432-2012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通用规范》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标准,于2012年发布实施。该标准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安全管理提出了全面要求,以下选取几个关键条款进行深度解读:
一、术语和定义
标准明确界定了特种设备的范围,包括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等八大类。特别强调了“在用设备”这一概念,指正在运行或处于备用状态的设备。这部分内容为企业识别自身适用范围提供了依据。
二、安全管理机构与人员配置
根据第4.1条,企业应设立专门的安全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对于大型企业,建议设置独立的安全管理部门;中小型企业则需指定专人负责。此外,安全管理人员须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并定期参加培训考核。这一规定旨在确保企业具备专业化的安全管理力量。
三、设备档案管理
第5.1条规定,每台特种设备都必须建立完整的技术档案。档案内容应涵盖设备基本信息、安装验收资料、定期检验报告、维修保养记录等。同时要求档案信息真实准确且及时更新。通过完善档案管理,可以有效追踪设备全生命周期状况,为科学决策提供数据支持。
四、日常维护保养
第6.2条强调,使用单位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和技术标准对设备进行日常检查和维护保养。具体包括外观检查、润滑加油、紧固件检查等内容。特别是对于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不能带病运行。这项措施有助于延长设备使用寿命,降低故障率。
五、应急救援预案
第7.1条要求企业制定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预案内容应包括可能发生的各类事故类型、响应流程、责任分工等。通过实战演练,可以检验预案可行性,提高员工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六、监督检查
第8.1条规定,使用单位应接受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被检单位有义务如实提供相关资料,配合检查工作。同时,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立即整改到位。此举有利于促进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提升管理水平。
以上是关于DB65/T 3432-2012部分核心条款的解读。这些内容为企业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体系提供了指导原则,值得深入学习并严格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