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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樟子松造林的术语和定义、苗木培育、造林地选择、整地、栽植、抚育管理及病虫害防治的技术要求。本文件适用于新疆地区樟子松的人工造林及经营管理。
Title:Technical Regulations for Pinus sylvestris var. mongolica Afforestation
中国标准分类号:B 41
国际标准分类号:65.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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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65/T 3412-2012 樟子松造林技术规程》是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的地方标准,该标准对樟子松的造林技术进行了详细规定。以下将选取其中的重要条文进行详细解读。
一、适用范围与术语定义
标准适用于新疆地区樟子松的人工造林活动。术语“樟子松”指Pinus sylvestris var. mongolica Litv.,明确了标准适用的具体树种。
二、造林地选择
标准要求造林地应选择土层厚度≥40cm,土壤pH值在6.0~8.5之间,地下水位在1.5m以下的地块。这一规定是基于樟子松喜酸性至中性土壤且耐旱的特点制定的,确保了造林的成功率。
三、苗木选择与处理
1. 苗木规格:苗高≥25cm,地径≥0.3cm,根系完整无损。
2. 苗木处理:栽植前需剪除过长根系和侧枝,蘸取保水剂或生根粉溶液以提高成活率。
四、造林密度与配置方式
1. 造林密度:株行距2m×2m,每公顷种植量为2500株。
2. 配置方式:采用正方形配置,有利于通风透光,促进树木生长。
五、造林季节与方法
1. 造林季节:最佳时间为春季解冻后至雨季来临前。
2. 栽植方法:采用穴状整地,挖穴规格为40cm×40cm×40cm,回填表土,做到“三埋两踩一提苗”。
六、抚育管理
1. 浇水:每年至少灌水两次,分别在春季解冻后和秋季封冻前。
2. 施肥:每年施有机肥50kg/株,配合氮磷钾复合肥。
3. 病虫害防治:定期巡查,发现病虫害及时采取生物或化学防治措施。
七、检查验收
造林完成后需进行检查验收,合格标准为成活率≥85%,保存率≥80%。对于不合格区域应及时补植补造。
以上内容是《DB65/T 3412-2012 樟子松造林技术规程》中的核心条款,严格按照这些要求执行可以有效提高樟子松造林的成功率和经济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