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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对虾工厂化封闭式循环水养殖的术语和定义、设施要求、养殖管理、水质调控、病害防控及收获与运输等技术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对虾工厂化封闭式循环水养殖生产及相关管理活动。
Title: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Closed Recirculating Water Shrimp Farming
中国标准分类号:B46
国际标准分类号:65.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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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37/T 2071-2012《对虾工厂化封闭式循环水养殖技术规范》是一项山东省地方标准,旨在规范对虾工厂化封闭式循环水养殖的各个环节,确保养殖过程的安全性、环保性和高效性。以下将从关键条文出发,对其进行详细解读。
养殖环境要求
标准中明确指出,养殖池塘应选择地势平坦、排灌方便、水源充足且水质良好的区域。具体而言,养殖用水的pH值应在7.5~8.5之间,溶解氧含量不得低于4mg/L,氨氮浓度不超过0.5mg/L。这些指标直接关系到对虾的生长发育和健康状况,过高或过低都会影响其正常生理活动。因此,在实际操作过程中,需要定期监测水质参数,并根据检测结果及时调整管理措施。
苗种选择与放养密度
苗种质量直接影响最终产量和经济效益。标准规定选用经过检疫合格、体质健壮、无病害侵袭的优质苗种。同时强调了放养前必须进行试养观察,确认无异常情况后再正式投放。关于放养密度,标准建议每平方米水面投放200~300尾幼虾为宜,这既保证了足够的生长空间,又能有效利用资源,提高单位面积产出。
日常管理
日常管理工作涵盖了饲料投喂、水质调控等多个方面。在饲料投喂上,要求采用全价配合饲料,并根据季节变化调整投喂量,一般每天分早晚两次投喂,投喂量控制在虾体重的5%-10%左右。对于水质调控,则需定期更换部分旧水并补充新水,保持水量稳定;同时利用生物滤池等装置净化水质,维持适宜的生态平衡。
疾病防控
疾病防控是整个养殖周期中的重点环节之一。标准特别提到要建立完善的预防机制,包括但不限于定期消毒处理养殖设施、合理安排轮作休耕制度以及实施疫苗接种等措施。一旦发现病害迹象,应及时隔离患病个体,并采取针对性治疗方案,防止病情扩散蔓延。
环境保护
鉴于该类型养殖模式可能产生的环境压力较大,标准还专门设置了环境保护条款。要求企业建立健全废弃物收集处理系统,确保固体废物得到妥善处置;同时严格控制化学药品使用量,避免造成二次污染。此外,还鼓励采用节能减排新技术,降低能源消耗水平,促进可持续发展。
综上所述,《对虾工厂化封闭式循环水养殖技术规范》通过对上述各方面内容作出明确规定,为推动山东省乃至全国范围内此类新型水产养殖业健康发展提供了重要指导依据。在具体实践中,养殖者应当认真学习领会相关条款精神实质,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灵活运用,努力实现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双赢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