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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简介
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北京市居住建筑节能设计的基本原则、热工性能要求、采暖通风与空调系统设计、给排水及电气系统节能措施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北京市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居住建筑设计阶段的节能设计。
Title:Energy Design Standard for Residential Buildings in Beijing DB11 891-2012
中国标准分类号:P41
国际标准分类号:91.120.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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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11/891-2012是北京市为提高居住建筑能源利用效率而制定的重要技术规范。以下对其中一些关键条款进行详细解读:
1. **围护结构热工性能要求**:标准规定了外墙、屋面、外窗等围护结构的传热系数限值。例如,外窗的传热系数不应大于2.8 W/(m²·K),这比国家标准更为严格。这意味着在设计阶段需要选择保温性能更好的窗户材料和技术。
2. **采暖与空调能耗指标**:标准提出了采暖和空调系统的设计能耗指标,要求单位面积采暖能耗不超过25kWh/m²,空调供冷能耗不超过20kWh/m²。这一要求促使设计师优化供暖通风空调系统(HVAC)的设计方案,采用高效设备和合理的系统布局。
3. **可再生能源利用**:鼓励在居住建筑中应用太阳能热水系统或光伏发电系统。具体要求是当条件允许时,应优先考虑使用太阳能热水系统,并且其供应热水的比例不得低于60%。这不仅有助于减少化石燃料消耗,还能降低运行成本。
4. **建筑遮阳措施**:强调通过合理设置建筑遮阳设施来改善室内热舒适度并减少夏季制冷负荷。比如,在南向窗户上安装固定式水平遮阳板可以有效阻挡直射阳光,同时不影响冬季日照。
5. **节能检测与验收**:明确了新建居住建筑在竣工后需进行节能专项验收,确保实际建造符合设计文件中的节能要求。此外还规定了节能检测的内容及方法,包括但不限于围护结构热工性能测试、采暖空调系统能效比测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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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时间 2025-06-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