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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文物建筑修缮工程中瓦石作的操作技术要求、施工方法及质量控制措施。本文件适用于北京市文物建筑修缮工程中涉及瓦石作的相关工作。
Title:Code for Conservation and Restoration of Cultural Heritage Buildings - Part 1: Roofing and Stonework
中国标准分类号:P57
国际标准分类号:91.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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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文物建筑修缮工程操作规程 第1部分:瓦石作》(DB11/T 889.1-2012)是北京市地方标准,对文物建筑中瓦石作的修缮工作提供了详细的指导。以下将选取其中的重要条文进行详细解读。
一、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北京地区文物建筑中瓦石作的修缮工程。明确指出该标准适用于文物建筑,而非现代建筑或一般性建筑工程,强调了文物保护的特殊性和专业性。
二、基本要求
1. 修缮工程应遵循“不改变原状”和“最小干预”的原则。这意味着在修缮过程中,要尽量保持原有结构、材料和工艺不变,避免不必要的改动。
2. 施工前需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并经过文物主管部门批准。这一步骤确保了修缮工作的科学性和合法性,防止盲目施工导致文物损坏。
三、材料选择
1. 瓦材的选择:应优先选用与原建筑相同材质和规格的瓦片。当无法获得原材质时,可选用性能相近的新材料,但必须经过试验验证其耐久性和适应性。
2. 石材的选择:应选用与原建筑一致或相似的石材种类。对于新购进的石材,要求其物理力学性能不低于原石材标准,并且颜色、纹理等外观特征尽量接近。
四、施工工艺
1. 瓦面修复:对于局部破损的瓦面,可以采用局部替换的方法进行修复。替换下来的旧瓦件若保存完好,应妥善保管作为备用材料。
2. 勾缝处理:勾缝材料应具有良好的防水性能,同时与周围环境协调。勾缝完成后需进行养护,以保证勾缝质量。
3. 石构件安装:石构件安装前应对基础进行精确测量,确保安装位置准确无误。安装过程中要注意控制好水平度和平整度,必要时使用垫块调整。
五、质量检验
1. 材料检验:所有进场材料均需提供产品质量证明文件,并按照规定比例抽样送检,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2. 工序验收:每道工序完成后都必须由监理单位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确保符合设计要求和技术规范。
3. 最终验收:整个工程完工后,由建设单位牵头组织全面检查,包括但不限于外观检查、功能测试等内容,只有达到预期效果才能通过验收。
六、安全环保措施
1. 施工现场应设置必要的防护设施,如围挡、警示标志等,保障人员安全。
2. 应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施工过程中的粉尘污染,比如洒水降尘、覆盖裸露地面等。
3. 施工废弃物应及时清理运走,不得随意丢弃,以免造成环境污染。
以上内容是对《文物建筑修缮工程操作规程 第1部分:瓦石作》(DB11/T 889.1-2012)中部分内容的深入解析。希望这些信息能帮助相关从业者更好地理解和执行这一重要的行业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