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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四川省中小学舞蹈教室的建设要求、面积标准、设施配备及安全规范。本文件适用于四川省内中小学校舞蹈教室的设计、建设和使用。
Title:Basic Specifications for Dance Classrooms in Primary and Secondary Schools
中国标准分类号:P51
国际标准分类号:03.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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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51/T 1423-2012《中小学舞蹈教室基本规范》是四川省地方标准,规定了中小学舞蹈教室的建设要求。以下选取部分重要条文进行解读。
在空间布局方面,标准要求舞蹈教室应具备足够的活动空间,人均面积不低于3平方米。这一规定旨在确保学生有足够的活动范围,避免因空间狭小而发生碰撞或摔倒等意外情况。
对于地面材料的选择,标准强调应采用防滑、有弹性的专用舞蹈地板。这是因为舞蹈过程中需要频繁跳跃和旋转,弹性地面可以有效减少冲击力对关节的影响,同时防滑性能能防止学生在湿滑的地面上滑倒。
关于采光与通风,标准指出自然采光系数不应低于1/6,且室内照度应达到200勒克斯以上。良好的采光和通风不仅有助于保护学生的视力健康,还能改善空气质量,为学生提供舒适的练习环境。
安全设施方面,标准要求设置明显的紧急出口标志,并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此外还应安装监控设备以保障学生的人身安全。这些措施能够及时应对突发事件,最大限度地减少潜在风险。
最后,标准还提到要定期对教室内的设施设备进行维护保养,确保其处于良好状态。这包括检查地板是否出现破损、门窗开关是否顺畅以及各种教学辅助工具能否正常使用等内容。通过定期维护可以延长设施使用寿命,保证教学质量不受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