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简介
摘要:本文件规定了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的基本要求、建设内容、评定方法和评定程序。本文件适用于福建省行政区域内社会单位开展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及评定工作。
Title:DB46_221-2012_Social_Unit_Fire_Safety_Four_Abilities_Construction_and_Evaluation
中国标准分类号:C83
国际标准分类号:13.220
封面预览
拓展解读
《DB46 221-2012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与评定》是海南省地方标准,用于规范社会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以下是对该标准中一些重要条文的详细解读。
首先,关于“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标准要求单位应定期开展防火检查和巡查。例如,规定单位每日应对重点部位进行一次防火巡查,并建立巡查记录。这有助于及时发现并消除潜在的火灾隐患,确保消防设施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其次,“组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强调了初期火灾扑救的重要性。标准指出,单位应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同时,要求所有员工熟悉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及相应的处置措施,能够正确使用灭火器材。
再者,“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是保障人员生命安全的关键。标准明确要求单位应在显眼位置设置安全出口标识,并保持通道畅通无阻。此外,还要求单位负责人和管理人员掌握基本的应急救援知识,能够在紧急情况下有效指挥人员疏散。
最后,“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旨在提高全员的消防安全意识。标准提出,单位应当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全员消防安全培训,内容包括消防法律法规、火灾预防常识以及灭火器使用方法等。通过持续的教育和培训,可以增强员工的自我保护能力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以上是对DB46 221-2012中几个核心条款的深度解析,希望能帮助大家更好地理解和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