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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禽类屠宰检疫的技术要求、操作规程和判定准则。本文件适用于河北省内禽类屠宰过程中的检疫工作。
Title:Poultry Slaughter Quarantine 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中国标准分类号:B46
国际标准分类号:67.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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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13/T 1210-2010《禽类屠宰检疫技术规范》是河北省地方标准,规定了禽类屠宰检疫的适用范围、引用标准、检疫对象、检疫合格标准、检疫程序等内容。以下是对该标准中一些重要条文的详细解读:
检疫对象
标准明确指出,禽类屠宰检疫的主要对象包括新城疫、高致病性禽流感、鸡传染性喉气管炎、鸡传染性支气管炎、鸭瘟、鸭病毒性肝炎、小鹅瘟等疾病。这些疾病对禽类健康危害较大,且可能影响人类食品安全。
检疫合格标准
1. 临床检查:禽类应无异常行为,如精神萎靡、呼吸困难、腹泻等症状。羽毛应清洁整齐,肛门周围无粪便污染。
2. 胴体检查:禽类胴体表面应光滑,无出血点、溃疡、结节等病变。肌肉组织应坚实有弹性,切面平整。
3. 内脏检查:心、肝、脾、肺、肾等器官应色泽正常,无肿大、坏死、出血等现象。肠道应柔软,内容物无异常。
检疫程序
1. 入场检疫:运输车辆需消毒,禽类来源地需符合规定。入场时应对每批禽类进行数量核对和外观检查。
2. 宰前检查:在屠宰前对禽类进行群体和个体检查,确保无明显病症。
3. 宰后检验:包括头部、胴体、内脏及副产品等多个环节的细致检查,确保无病害残留。
特别注意事项
- 在进行检疫过程中,所有操作人员必须穿戴防护服,使用专用工具,并做好个人卫生。
- 对于检出的病害禽类及其产品,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不得流入市场。
以上是对DB13/T 1210-2010标准中关键部分的解读,旨在保障禽类产品安全,维护消费者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