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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简介
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的基本要求、内容和方法,包括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扑救初起火灾能力、组织疏散逃生能力和消防宣传教育能力。本文件适用于重庆市行政区域内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及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
Title:Regulations for the Construction of Four Capabilities of Unit Fire Safety DB50/T 396-2011
中国标准分类号:C84
国际标准分类号:13.2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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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50/T 396-2011 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规程》是重庆市地方标准,旨在提升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水平。以下选取部分关键条文进行解读:
一、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
1. 单位应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全面的防火检查,每日进行巡查。
2. 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隐患应制定整改计划并落实防范措施。
二、扑救初起火灾能力
1. 配备必要的灭火器材,并定期维护保养。
2. 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
3. 发生火情时,现场工作人员应迅速报警并使用灭火器等设施扑救初期火灾。
三、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
1. 制定详细的疏散预案,明确各岗位职责。
2. 确保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畅通无阻。
3. 定期组织员工熟悉疏散路线,掌握自救互救技能。
四、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
1. 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全员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2. 新入职员工必须接受岗前消防安全培训。
3. 通过多种方式普及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知识,提高全员消防安全意识。
以上条文明确了单位在日常管理中需要落实的具体工作内容,有助于全面提升单位的消防安全水平。单位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对照标准要求,不断完善消防安全管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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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时间 2025-06-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