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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简介
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兽用药品贮存的基本要求、设施与设备、入库管理、在库管理、出库管理和质量管理等。本文件适用于北京市兽用药品经营企业及使用单位对兽用药品的贮存管理。
Title:Management Specification for Veterinary Drug Storage DB11/T 790-2011
中国标准分类号:B46
国际标准分类号:11.1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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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11/T 790-2011《兽用药品贮存管理规范》是北京市地方标准,旨在规范兽用药品的贮存管理工作,确保兽药质量,保障动物健康和食品安全。以下对其中的重要条文进行详细解读。
**一、适用范围**
该标准适用于北京市行政区域内兽用药品经营企业及使用单位的兽用药品贮存管理。明确适用范围有助于确定哪些主体需要遵循此标准,确保了管理的一致性和有效性。
**二、术语和定义**
标准中明确了“兽用药品”、“常温库”、“阴凉库”等专业术语的定义。例如,“常温库”指温度为10℃~30℃的库房;“阴凉库”指温度不高于20℃的库房。这些定义为后续条款的具体操作提供了清晰的标准依据。
**三、贮存条件**
标准要求不同类型的兽用药品应按照其说明书规定的贮存条件存放。特别强调了冷藏药品需在2℃~8℃条件下保存,冷冻药品需在-15℃以下保存。此外,还规定了兽用生物制品应按品种、批号集中存放,并避免阳光直射。这一要求直接关系到药品的有效性和安全性,是贮存管理的核心部分。
**四、入库验收**
入库时必须核对药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有效期等内容,确保与供货方提供的资料一致。同时,检查包装是否完好无损,标签是否清晰完整。对于不符合要求的药品应拒绝入库,并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处理。这一步骤对于保证药品质量至关重要,能够有效防止不合格产品进入流通环节。
**五、出库管理**
出库时应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优先发放即将过期或已过期的药品。同时,要做好出库记录,包括药品名称、规格、数量、批号、日期等信息。这一措施可以追溯药品流向,便于发现问题时采取相应措施。
**六、库房设施设备**
库房应配备温湿度监控系统,定期监测并记录温湿度数据。当温湿度超出规定范围时,应及时采取通风、除湿或加温等措施加以调整。此外,库房内还应设置避光设施以及防鼠、防虫、防盗装置。良好的基础设施是确保药品安全储存的基础。
**七、人员培训**
从事兽用药品贮存管理工作的人员应当接受相关法律法规、专业知识和技术操作规程等方面的培训,并持证上岗。通过持续教育提高员工素质,增强其责任感和业务能力,从而更好地履行岗位职责。
总之,《兽用药品贮存管理规范》从多个方面对兽用药品的贮存管理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涵盖了从入库到出库整个过程中的各个环节。只有严格按照标准执行,才能最大限度地保障兽用药品的质量,维护公共卫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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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时间 2025-06-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