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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北京市人行天桥与人行地下通道无障碍设施的设计原则、设计要求和技术参数。本文件适用于北京市新建、改建和扩建的人行天桥与人行地下通道的无障碍设施设计。
Title:Design Code for Barrier-free Facilities of Pedestrian Overpasses and Underpasses in Beijing
中国标准分类号:P 61
国际标准分类号:93.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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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11/T 805-2011《人行天桥与人行地下通道无障碍设施设计规程》是北京市地方标准,旨在规范城市中人行天桥和地下通道的无障碍设施建设,保障残障人士、老年人等特殊群体的安全通行。以下选取规程中的重要条文进行详细解读:
设计原则
4.1 无障碍设计应符合安全、适用、经济、美观的原则
这一原则强调了无障碍设计不仅仅是技术问题,更需要综合考虑使用者的实际需求。例如,在设计坡道时不仅要确保坡度符合规定,还要考虑到材料的防滑性能以及整体外观是否协调,以提升使用者的舒适感。
坡道设置
6.1 坡道的坡度不应大于1:12
这是为了保证轮椅使用者能够轻松上下坡道。当坡度超过这个比例时,会对使用者造成较大的体力负担甚至存在安全隐患。此外,对于长度超过9米的坡道,应每隔9米设置一个休息平台,并且平台宽度不得小于1.5米。
扶手要求
7.1 扶手高度宜为0.85m~0.90m
扶手的高度设置既要便于坐轮椅者抓握,又要方便站立行走的人使用。同时,扶手应连续且牢固地安装于两侧,避免出现中断或松动的情况,以确保使用者的安全。
标识系统
8.1 应设置清晰醒目的无障碍标识
包括但不限于入口处、电梯间、卫生间等关键位置都需设有无障碍标识。这些标识应当采用国际通用符号,并且字体大小适中、颜色对比鲜明,以便视觉障碍者也能准确识别。
卫生间设施
9.1 公共卫生间内应设置无障碍厕位
无障碍厕位的面积不得小于1.8米×1.8米,内部配备低位洗手盆、紧急呼叫按钮等设施。门的设计应向外开启,便于轮椅进出,并留有足够的回转空间。
以上只是规程部分内容的简要介绍,实际应用中还需结合具体情况进行全面考量。希望通过对这些关键条款的理解,能更好地指导相关工程项目的无障碍设施建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