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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简介
摘要:本文件规定了贵州省农村消防管理的基本要求、消防组织建设、消防设施配置与维护、火灾预防措施、消防宣传教育培训以及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贵州省行政区域内农村地区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Title:Rural Fire Safety Management Regulations
中国标准分类号:A90
国际标准分类号:13.2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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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52/T 695-2010《农村消防安全管理规程》是贵州省针对农村地区消防安全制定的地方标准,该标准于2010年发布并实施。以下将选取部分重要条文进行详细解读。
一、关于消防组织建设
标准明确要求每个行政村应建立一支义务消防队,并配备必要的灭火器材。具体而言,每个义务消防队员需掌握基本的防火巡查和初期火灾扑救技能,同时定期开展演练活动。这有助于提高村民自救互救能力,在火灾发生时能够迅速反应,减少损失。
二、关于消防设施配置
对于农村公共建筑如学校、卫生院等场所,必须按照规定设置室内消火栓系统或简易喷淋装置。此外,还应当在主要道路交叉口附近设置室外消火栓,并确保其始终处于可用状态。这些措施可以有效提升农村地区的整体抗灾水平。
三、关于用火用电安全
标准特别强调了对柴草堆垛堆放位置的要求,规定不得靠近建筑物存放,并且要保持一定间距以防止引燃周围可燃物。同时,禁止私拉乱接电线以及超负荷使用电器设备,提倡采用合格产品并定期检查维护线路状况。此举旨在从源头上消除潜在隐患,保障居民生命财产安全。
四、关于宣传教育培训
每年至少组织两次面向全体村民的消防安全知识讲座或者应急疏散演习,通过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普及防火常识。另外,还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开设专门课程培养专业人才参与日常管理工作。这样不仅增强了大家的安全意识,也为今后可能遇到的各种情况做好充分准备。
五、关于监督检查机制
乡镇政府应当成立相应机构负责辖区内消防工作的指导监督职能,不定期抽查各村落实情况并向县级主管部门报告结果。一旦发现存在重大问题应及时整改到位,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这种闭环管理模式有利于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确保各项规定得到有效执行。
综上所述,《农村消防安全管理规程》为我们提供了全面系统的解决方案来应对日益复杂多变的农村消防安全形势。希望各地相关部门能够认真学习领会本标准的精神实质,并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加以灵活运用,共同营造一个更加和谐稳定的居住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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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时间 2025-06-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