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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简介
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北京市级湿地公园的选址、规划、设计、建设和管理等方面的技术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北京市级湿地公园的建设与管理。
Title:Construction Specification for Beijing Municipal Wetland Parks
中国标准分类号:Z 71
国际标准分类号:13.0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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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北京市级湿地公园建设规范》(DB11/T 768-2010)是北京市为指导和规范湿地公园建设而制定的地方标准。该标准从湿地资源保护、功能分区、设施建设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对于促进湿地生态系统的保护与合理利用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在湿地资源保护方面,标准强调了对湿地生物多样性的维护。例如,4.1条规定:“应采取有效措施保护湿地内的野生动植物及其栖息地,不得擅自改变或破坏湿地植被。”这意味着在湿地公园的建设和管理过程中,必须优先考虑生物多样性保护,避免因人为活动导致生态环境恶化。
其次,关于功能分区,《标准》提出湿地公园应当划分为核心区、缓冲区和实验区三个主要区域。其中,3.2.1指出:“核心区是湿地生态系统的核心部分,应严格限制人类活动进入。”这一规定旨在确保核心区域的自然状态不受干扰,从而维持其原始生态特征。而3.2.2提到:“缓冲区作为连接核心区与实验区的过渡地带,允许适度开展科研监测等活动。”这表明缓冲区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承载科学研究需求,但需控制活动规模以减少对核心区的影响。
再者,基础设施建设也是《标准》关注的重点之一。5.1条明确要求:“所有建设工程均须符合国家相关环保法规,并尽量使用可再生材料。”此外,5.2条还规定:“道路及建筑物的设计应遵循低影响开发原则,最大限度降低对周边环境的压力。”这些条款反映了现代生态城市建设理念,即通过科学规划减少建设过程中的生态足迹。
最后,《标准》特别重视公众教育和服务质量提升。6.1条建议:“设立专门的信息展示中心,向游客普及湿地知识。”同时,6.2条也强调:“服务设施布局要合理,满足游客基本需求的同时保证环境整洁美观。”由此可见,良好的公共服务不仅能够增强游客体验,还能进一步强化人们对湿地保护的认识和支持。
综上所述,《北京市级湿地公园建设规范》通过一系列细致入微的规定,为湿地公园建设提供了全面的技术指导。从资源保护到功能分区,再到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提供,《标准》始终坚持以生态保护为核心,力求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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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时间 2025-06-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