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简介
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农村消防安全管理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消防设施、火灾预防、消防组织与培训、应急处置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农村地区的消防安全管理。
Title:Rural Fire Safety Management Specification
中国标准分类号:C84
国际标准分类号:13.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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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65/T 3163-2010《农村消防安全管理规范》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制定的一项地方标准,旨在提高农村地区的消防安全管理水平。以下是对该标准中一些重要条文的详细解读。
术语和定义
标准首先明确了“农村”、“消防水源”等关键术语的定义。例如,“农村”是指城市建成区以外的区域,包括村庄、集镇以及这些区域内的农田、林地等非城市建设用地。这一定义为后续条款提供了明确的工作范围。
消防安全组织建设
根据标准要求,农村地区应建立由村委会或村民小组组成的消防安全组织,并指定专人负责日常消防管理工作。这有助于形成自上而下的责任体系,确保每一片区域都有专人关注消防安全问题。
消防设施配备
对于公共建筑如学校、卫生院等,应当配置必要的灭火器材;而对于居民住宅,则提倡家庭自备简易灭火工具。此外,还特别强调了在主要道路交叉口设置醒目的消防标志牌,以便于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找到最近的消防水源。
日常检查与维护
规定定期对辖区内所有可能成为火灾隐患的地方进行巡查,并做好记录。一旦发现潜在危险点,应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同时,要求加强对现有消防设施设备的保养工作,保证其始终处于良好状态。
宣传教育活动
为了增强村民们的防火意识,建议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活动,比如举办讲座、发放宣传资料等。通过这些方式可以让更多人了解如何预防火灾以及发生火灾时该如何自救逃生。
以上就是关于DB65/T 3163-2010《农村消防安全管理规范》部分内容的深入分析。希望可以帮助大家更好地理解和应用这一标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有效提升农村地区的消防安全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