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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简介
摘要:本文件规定了欧洲李育苗的圃地选择与准备、种子采集与处理、播种、苗期管理、病虫害防治及出圃等技术要求。本文件适用于新疆地区欧洲李的育苗生产。
Title:Technical Regulations for European Plum Seedling Cultivation
中国标准分类号:B 31
国际标准分类号:65.020.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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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65/T 3169-2010欧洲李育苗技术规程》是新疆地区用于指导欧洲李苗木培育的重要地方标准。以下从该标准中选取几个关键条款进行深度解读。
一、品种选择
标准规定应选用适应性强、抗病性好的优良品种作为种质资源。具体要求包括:种子需来源于经过审定的良种基地,且种子纯度不低于98%;砧木应选择根系发达、抗逆性强的本地适生砧木品种。这表明在育苗初期就要确保种源的优质性,为后续生长发育打下良好基础。
二、播种育苗
标准明确指出播种前要对种子进行预处理,如温水浸种或层积催芽等方法提高发芽率。同时强调播种时间应在土壤解冻后气温稳定在10℃以上时进行,这样可以保证幼苗出土整齐一致。此外还要求苗床准备要精细,做到深耕细耙,施足基肥,并保持适宜的土壤湿度和温度条件。
三、嫁接管理
对于采用嫁接繁殖方式的情况,标准特别提到接穗采集应在树体休眠期进行,且要求接穗新鲜饱满无病虫害。嫁接时期通常选在春季萌芽前,操作过程中要注意保护好接穗切面,避免污染损伤。成活后的幼苗要加强肥水管理和病虫害防治工作,促进嫁接口愈合及新梢生长。
四、病虫害防控
标准提出要建立完善的监测预警体系,定期巡查圃地情况。一旦发现病虫害迹象应及时采取措施,优先考虑物理防治与生物防治手段。化学药剂使用时必须严格按照说明书剂量施用,并注意轮换用药防止产生抗药性。同时提倡合理密植、增施有机肥料等农业措施来增强植株自身抵抗力。
五、出圃标准
最后关于苗木出圃的规定也很重要,标准设定了一系列量化指标,如高度、茎粗、根幅等都必须达到一定数值才能合格。并且明确规定不得带有检疫对象以及明显机械损伤的苗木出圃销售。这一环节直接关系到最终产品品质,也是检验整个育苗过程是否规范的关键步骤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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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时间 2025-06-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