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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简介
摘要:本文件规定了杉木造林的术语和定义、造林地选择、整地、苗木要求、栽植技术、抚育管理及主要病虫害防治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四川省内杉木人工林的营造与管理。
Title:Fir Plantation Technology Regulations
中国标准分类号:B41
国际标准分类号:65.0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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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51/T 1151-2010 杉木造林技术规程》是四川省地方标准,规定了杉木造林的技术要求和操作规范。以下选取几个关键条文进行解读:
一、适地适树原则
标准中明确指出,造林地应选择土层深厚、肥沃湿润且排水良好的酸性土壤。这是因为杉木喜酸性环境,过碱或过于贫瘠的土壤不利于其生长发育。在立地条件较差的地方,可通过改良土壤结构、增施有机肥等措施改善造林环境。
二、苗木选择与处理
要求选用无病虫害、生长健壮的一年生容器苗。种植前需将苗木根系浸泡于清水中12-24小时,目的是让苗木充分吸水,提高成活率。同时要剪除过长主根和部分侧根,保持根幅约20厘米,以促进新根生长。
三、造林密度
根据立地条件不同,推荐的造林密度为每公顷1650至3300株。具体密度应结合土壤肥力、坡度等因素确定,肥沃平地可适当稀植,而瘠薄陡坡则宜密植。合理密植既能充分利用土地资源,又能保证单株生长空间,避免过度竞争。
四、抚育管理
强调造林后三年内每年至少进行两次松土除草。首次抚育应在栽植当年雨季前完成,深度控制在10-15厘米;第二次则安排在次年春季。此外还需注意防治病虫害,特别是松毛虫等食叶害虫,一旦发现虫害迹象应及时采取生物或化学防治措施。
五、采伐更新
规定当林分郁闭度达到0.8以上时即可考虑间伐,间伐强度一般不超过总株数的30%。主伐年龄通常为20-25年,但若林木生长缓慢或受自然灾害影响,则可适当延长轮伐期。更新方式提倡采用萌芽更新为主,人工补植为辅的方法,确保森林资源持续稳定发展。
以上是该标准中一些核心内容的解析,希望对实际生产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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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时间 2025-06-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