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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简介
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宁夏回族自治区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的具体要求、实施方法和评估标准。本文件适用于宁夏回族自治区内各类社会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与能力建设。
Title:Construction Standard for \"Four Capabilities\" of Fire Safety in Social Units of Ningxia Hui Autonomous Region
中国标准分类号:P67
国际标准分类号:13.2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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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布的DB64/T 587-2010《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标准》是指导社会单位提升消防安全管理的重要规范。以下选取部分关键条文进行详细解读:
一、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
1. 单位应每月至少组织一次防火检查,重点部位每日巡查。
解读:定期检查和日常巡查是发现隐患的关键。防火检查要覆盖所有区域,特别是消防通道、电气线路等易发隐患部位。
二、组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
2. 配备必要的灭火器材,并定期维护保养。
解读:灭火器材的配备要根据单位规模合理配置,确保数量充足且状态良好。定期检查和更换过期器材至关重要。
三、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
3. 制定并演练应急预案,明确各岗位职责。
解读:应急预案要结合实际制定,包括报警程序、疏散路线等内容。定期组织演练,使员工熟悉流程,提高应急反应速度。
四、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
4. 每年对全体员工开展不少于两次的消防安全培训。
解读:培训内容应涵盖消防法律法规、火灾预防知识、灭火器使用方法等。通过培训增强全员消防安全意识,提高自救互救能力。
以上条文为企业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提供了具体指引,有助于构建完善的消防安全管理体系。企业应对照标准要求,结合自身实际情况,扎实做好各项消防安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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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时间 2025-06-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