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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仓储物流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的基本要求、主要内容和实施方法。本文件适用于河北省内从事仓储物流活动的单位开展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工作。
Title:Construction Guidelines for the \"Four Capabilities\" of Fire Safety in Storage and Logistics Units
中国标准分类号:A90
国际标准分类号:13.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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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13T 1195-2010 仓储物流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指南》是河北省地方标准,旨在提升仓储物流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水平。以下是几个关键条文的详细解读:
1. 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该标准要求仓储物流单位定期开展防火检查和巡查,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例如,每月应至少进行一次全面的防火检查,每日进行巡查,并记录存档。对于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不能立即解决的需制定整改计划并落实责任人。
2. 组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单位应建立义务消防队,配备必要的灭火器材,并定期组织培训和演练。一旦发生火情,能够迅速响应,利用现场可用资源控制火势蔓延。具体措施包括熟悉消防器材位置、掌握基本操作方法以及明确各自职责分工。
3. 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在紧急情况下,所有员工都应当清楚疏散路线,知道如何正确引导顾客或访客安全撤离。为此,单位需要制定详细的应急预案,并通过定期演习提高员工的实际操作技能。同时,还应在显眼处设置清晰的疏散指示标志。
4. 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加强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至关重要。这不仅限于新入职员工,还包括定期对现有员工进行再教育。内容涵盖法律法规、火灾案例分析及预防措施等。此外,鼓励向社会公众普及相关知识,增强全民防灾减灾意识。
以上四个方面构成了仓储物流单位构建消防安全体系的基础框架。遵循这些规定有助于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几率,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